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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法,是語言的“規(guī)矩”。語言沒有“規(guī)矩”,會讓人別扭。

假如美國小朋友說:“阿姨嗓子真好,唱我一首歌。”這話聽起來別扭不?

那,怎么糾正美國小朋友呢?

很簡單,只要把美國小朋友的話,改成標準中文,并重復說給美國小朋友聽:“小朋友,你剛才是說,阿姨嗓子真好,給我唱首歌,對吧?”

我們沒必要像下面這樣,對美國小朋友喋喋不休:

小朋友,你剛才說什么?“唱我一首歌”,你語法錯了!你剛才用了“唱 + 間接賓語 + 直接賓語”句型,我想,你一定是混淆了“唱”的用法和“送”的用法。

對于動詞“送”而言,后面可以直接加“間接賓語(indirect object)”與“直接賓語”,你可以說“送我一首歌”。但是,對于“唱、看、搶”這樣的漢語動詞,不能套用“動詞 + 間接賓語 + 直接賓語”句型。

還愣著干嘛,小朋友,快拿出筆記本,阿姨再給你重復一遍,“送、賣、賞”等動詞,可以直接使用“動詞 + 間接賓語 + 直接賓語”句型。

而“唱、看、搶”這樣的漢語動詞,需要套用“給 + 間接賓語 + 動詞 + 直接賓語”句型,例如:“給我唱首歌”。

這里我要提醒一下,對于“送、賣、賞”這樣的動詞,不能輕易套用上面的“給 + 間接賓語 + 動詞 + 直接賓語”句型,比如你想說“送我一本書”,但你卻說成了“給我送一本書”,這樣就會出現(xiàn)歧義。

小朋友,回家好好看筆記,阿姨再給你推薦一本《少兒漢語語法大全》,回家好好學,漢語可有意思了。?>>>李岑老師的節(ji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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