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紅重在完善決策機制
去年底,管理層提出了一些很有前瞻性的新思路,比如關于督促上市公司做好分紅決策的要求,但被誤讀為證監(jiān)會要求上市公司“強制分紅”,一些財經評論員和股評家也跟著起哄。這倒也罷了,節(jié)前史玉柱也提出建議“年利潤50%用于分紅的藍籌股,才有融資資格”。
史先生身份特殊,近期大舉投資民生銀行股權,所以他并不是一名客觀中立的裁判員,而是博弈場上的一名選手。
其實上市公司分不分紅,從來就不是道德問題,而是經營決策和利益分配問題。不分紅的公司,未必一律要坑害小股東利益;大比例分紅的公司,也未必是真的一心為小股東利益著想。史玉柱先生大比例投資的銀行股,苦于股價一時漲不上去,或即便漲上去了,為了長遠的控股利益,也不可能驟然賣出大量股權套現。所以他作為大股東代表,當然是要敦促多分現金紅利了。類似的,歷史上大比例分紅的公司,十有八九是大股東暫時客觀上無法賣出股份,所以要求公司多派紅利,早點收回一部分投資。
試想大股東如果是和諸位小股民一樣,以30倍市盈率在一級市場買的股票,甚至是以50倍以上的市盈率在二級市場買的股票,他們還會鼓吹大比例現金分紅嗎?同樣的,在牛市里,小股東以市盈率50倍、甚至100倍買的股票,如果大股東拼命現金分紅,小股東準備夸他們還是罵他們呢?
買股票合算不合算,有沒有投資價值,根本問題在于:一是買入成本是否低;二是股票背后的上市公司是否在主營業(yè)務成長良好的同時,在內控機制上規(guī)范運作,不惡意轉移利潤、轉移資產。至于分不分現金紅利,只是一個表面問題。因為股市表現不好,就逼上市公司多分紅,這好比逼一個消化不良的瘦子拼命吃肥肉,卻不給他治療腸胃疾病。
過去十余年來,大多數在股市里虧錢的人,并不是因為紅利分的少而虧損,而主要是在不合理的高價買了股票。不合理的高價,和市場輿論導向單一、信息披露不及時透明、財報編制和審計不嚴謹,以及違規(guī)違法行為懲戒不足、基金證券等代客理財機構的不理性等有關。如果高舉“強制分紅”的大旗去規(guī)范股市,卻忽略了對上述更核心問題的治療,那“強制分紅”就成了障眼法。對那些一開始就惡意在股市圈錢、以超高估值發(fā)行股票的公司,如果只要求他們大比例分紅就放棄其它監(jiān)管,那他們會很高興的。
監(jiān)管者應該做的是落實公平游戲規(guī)則,保證信息披露公開透明,執(zhí)法公正。尤其是在市場輿論方面,要鼓勵多種市場聲音,甭管唱多還是唱空,前提是有理有據。只要信息對稱,市場輿論自由公開,那分不分紅讓股東大會自己去表決即可。
當然,小股東可能在表決時處于弱勢地位,但其他有表決權的大股東會和小股東利益捆綁在一起,履行代言職責。反之,如果大股東和小股東利益不一致,在分紅之類問題上老是不代表小股東利益進行投票,那小股東就會用腳投票,股價就會下跌,股票的流動性就會變差。但這些純屬市場行為,只要大股東之前沒有承諾大比例分紅,也不能說大股東做錯了什么。
近期部分媒體已將“強制分紅”改為“完善分紅決策機制”之類更接近監(jiān)管部門本意的措辭,這種自我糾正是令人欣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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