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收費模式與申購份額、贖回金額的確定

  (一) 收費模式與申購費率

  基金管理人辦理開放式基金份額的申購,可以收取申購費,但申購費率不得超過申購金額的5%。認購費和申購費可以在基金份額發(fā)售或者申購時收取,也可以在贖回時從贖回金額中扣除。

  基金管理人辦理開放式基金份額的贖回,應(yīng)當收取贖回費,但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贖回費率不得超過基金份額贖回金額的5%。贖回費在扣除手續(xù)費后,余額不得低于贖回費總額的25%,并應(yīng)當歸入基金財產(chǎn)。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jù)投資者的認購金額、申購金額的數(shù)量適用不同的認購、申購費率標準。

  與基金份額的認購類似,在基金份額的申購上,也存在前端收費模式與后端收費模式兩種收費模式。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申購費用=申購金額/(1+申購費率)

  申購費用=申購金額*申購費率

  1、前端收費模式下申購的確定

  申購份額=(申購金額—申購費用)/申購日的基金份額凈值

  申購費用=申購金額*申購費率

  2、后端收費模式下申購份額的確定

  申購份額=申購金額/申購日的基金份額凈值

  后端申購費用=申購金額*申購費率

  (二) 贖回金額的確定

  贖回金額=贖回總額—贖回費用

  贖回總額=贖回數(shù)量*贖回日基金份額凈值

  贖回費用=贖回總額*贖回費率

  實行后端收費的基金,其贖回金額=贖回總額-后端收費金額-贖回費用

  (三) 貨幣市場基金的手續(xù)費(一般性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