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認為股指期貨價格限制只有漲跌停板制度?

  有投資者誤認為股指期貨交易與股票交易一樣,其價格限制只有漲跌停板制度。實際上,為了控制風險和減少市場波動,除了實行漲跌停板制度外,《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還新引入了價格熔斷機制,初步擬定滬深300?指數(shù)期貨合約的熔斷點為前一交易日結(jié)算價的正負?6%。?

  因此,股指期貨的價格限制制度包括漲跌停板制度與熔斷機制,提請廣大投資者在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時特別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