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guī)范博士學位授予工作,根據(jù)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院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博士學位課程的要求
  
㈠?馬克思主義理論課。要求較好地掌握馬克思主義的基本理論。
 ?、?基礎理論課和專業(yè)課。要求掌握堅實廣闊的基礎理論和系統(tǒng)深入的專門知識。具體課程應在博士生個人培養(yǎng)計劃中確定。
  ㈢?外國語。要求能熟練地掌握一門外國語,可閱讀本專業(yè)的外文資料,并具有一定的寫作能力。
  二、博士學位論文的要求
 ?、?博士學位論文應著重于反映是否在本學科上已掌握堅實寬廣的理論知識和系統(tǒng)深入的專門知識;是否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理論和實踐上,是否做出了創(chuàng)造性的成果并具有較大的理論意義或實用價值。
 ?、?博士學位論文應在導師指導下由博士生本人獨立完成。碩士學位論文的成果,可在博士學位論文中應用,但不能作為博士生學習階段的科研成果。
 ?、?博士學位論文必須是一篇(或由一組論文組成)反映在相對完整領域的理論研究成果。
 ?、?博士學位論文應文句簡練,圖表清晰,層次分明,分析嚴謹,計算無誤,數(shù)據(jù)可靠,立論正確。
 ?、椴┦繉W位論文的基本要求:
  1、簡要說明課題的理論意義的實際價值,國內(nèi)外研究動態(tài),需要解決的問題和途徑以及本人所做出的貢獻。
  2、說明所采用的研究方法、試驗裝置和計算方法,并將整理和處理的數(shù)據(jù)進行理論上的分析和討論。
  3、對所得結果進行概括和總結,并提出進一步研究的看法和建議。
  4、列出必要的原始數(shù)據(jù)和所引用的文獻和資料。
  5、引用別人的科研成果和與別人合作的部分應加以說明。
  6、論文工作須有一定的工作量。用于論文工作的時間至少二年。
  ㈥?博士學位論文同行評議書寄送范圍一般應包括:
  1、該學科所屬學位評議組的有關成員;
  2、國內(nèi)同類學科或相近專業(yè)的博士生導師;
  3、在該論文所研究的領域內(nèi)有成就的學者和專家;
  4、校內(nèi)相近專業(yè)的具有教授或相當職稱的博士生、碩士生導師;
  三、博士學位的申請
 ?、?能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已按培養(yǎng)計劃完成學業(yè),課程考核合格并取得規(guī)定學分。
 ?、?畢業(yè)已超過一年的博士研究生,有正當理由延誤了申請學位的時間,經(jīng)認真審核屬實,可接受其學位申請。
 ?、?在遞交學位申請前一個月完成博士學位論文工作,經(jīng)導師審核同意后,向所在系提出學位論文預答辯申請,通過學位論文預答辯后,向院學位評定委員會提出學位申請。
 ?、?在研究生準備學位申請材料的過程中,研究生導師及所在教研室、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對申請者的學歷、政治表現(xiàn)、課程學習、考試成績、論文完成情況等方面進行認真審查,認為符合本細則規(guī)定要求者予以推薦。并需向院學位評定委員會提出如下名單:
  1、答辯委員會建議名單
 ?、?答辯委員會建議名單由10名具有教授或相當專業(yè)技術職稱者組成。
 ?、?主席人選2名,應是院學位評定委員會成員或教授或相當技術職稱者。
 ?、?評閱人人選4名,委員人選4名,應是教授或相當技術職稱者,答辯委員會秘書人選1名,秘書人選應為本專業(yè)有一定工作經(jīng)驗的講師或講師職稱以上人員。
 ?、?建議名單中至少應有4名外單位的專家,其中外省、市專家不超過2名。
 ?、?學位申請者指導教師和副指導教師不可以被聘為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2、學位論文同行評議建議名單
  建議名單由10人組成。校外專家不少于4名,研究生處審核、選定校內(nèi)外具有教授或相當技術職稱的6位專家組成同行評議專家名單并報送主管院長批準。
 ?、?研究生在遞交的學位申請材料應包括:
  1、博士學位申請表(含簡歷,課程成績單,科研情況,導師、教研室、系推薦意見)。
  2、學位論文雙盲抽檢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為匿名)。
  3、授予博士學位人員信息登記表。
  4、略去本人和導師姓名并裝訂成冊的博士學位論文及大摘要各6本(雙盲抽檢被抽中者另交1本論文)。
  5、未略去本人和導師姓名并裝訂成冊的博士學位論文及大摘要各6本。
  6、答辯委員會建議名單和同行評議建議名單(由學位申請者所在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遞交研究生處)。
 ?、?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對博士學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條件者,按已審定的評議人名單,將6本學位論文和論文大摘要(均略去申請者及導師姓名)附統(tǒng)一格式的評議書寄發(fā)評議專家。待論文評議意見返回后,做出準予博士學位論文答辯的決定(評議結果持肯定性意見須達5人或以上),擬定具體答辯日期,并通知申請者本人及各有關方面。
 ?、?博士學位答辯工作應在申請者提交申請后二個月內(nèi)進行完畢,研究生處接受申請材料的截止日期為每年4月15日(逾期不再接受本次申請)。
 ?、?博士學位論文答辯會
  1、答辯委員會的組成要求
 ?、?答辯委員會由具有教授或相當專業(yè)技術職稱者的5-7名委員(暫定5人)組成。設主席1名,由院學位評定委員會成員或相關專業(yè)的教授或相當技術職稱者擔任。委員4名(其中2名兼評閱人),委員會另設秘書一名。
⑵?答辯委員會中至少應有2名相關學科的外單位專家且其中1名兼論文評閱人。
  2、論文答辯會的程序和要求
  3、論文評閱的要求
  評閱專家應對論文寫出詳細評語,對是否授予學位表示明確意見(若屬于否定意見需至遲于答辯前一周告之研究生處學位辦公室),如二名評閱人的意見均屬肯定,則按計劃進行論文答辯會。評閱專家的學術評語是評價研究生論文質量的重要參考依據(jù),如有一名評閱人評語屬否定,應再增補一名評閱人評閱,如該評閱人評語仍屬否定,則將此意見轉交全體答辯委員研究,如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仍認為可以答辯,則答辯會仍應舉行。如二名評閱人的意見均屬否定,則本次申請無效。
 ?、?論文答辯會結束后,研究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將按答辯委員會決議意見修訂并得到答辯委員會認可的論文修訂本一式六本交研究生處,并按要求登錄院圖書館網(wǎng)站上傳論文電子版。
  四、博士學位的評審與授予
 ?、?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對答辯委員會建議授予博士學位者,應逐個對其政治思想表現(xiàn)、課程考試成績和論文答辯等情況進行全面審核。凡答辯委員會沒有建議授予博士學位者,一般不進行評審。對個別有爭議的,經(jīng)院學位評定委員會重新組織審核,并經(jīng)審定確定達到博士學位標準的,可做出授予博士學位的決定;對某些已經(jīng)答辯委員會通過的論文,學位評定委員會認真審核后認為不合格的,也可以做出不授予博士學位或兩年內(nèi)修改論文、重新答辯一次的決定。對經(jīng)修改后復議仍不合格者,不授予學位,并取消本屆申請資格。對以上情況,要從嚴掌握。
 ?、?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做出是否授予博士學位的決定,以不記名投票方式進行,需經(jīng)全體成員過半數(shù)通過。
  ㈢?凡申請論文復議的申請者,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向院學位辦遞交十三本論文及復議申請,院學位委員會重新組織原答辯委員會成員進行評審,提出書面評閱意見和做出是否授予學位的建議,上報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復議,在做出是否授予學位的決定時,以不記名投票方式?jīng)Q定,經(jīng)全體成員半數(shù)以上通過。
  五、其它
 ?、?博士學位獲得的學位證書,經(jīng)公示三個月無異議,由院級領導在隆重場合上頒發(fā)。證書生效日期為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做出決定之日開始。
  ㈡?院學位評定委員會若確認博士學位授錯,或發(fā)現(xiàn)學位申請過程中有舞弊行為等嚴重違反國家學位條例規(guī)定時,應予復議,可以撤銷已授出的博士學位。
 ?、?本辦法經(jīng)院學位評定委員會討論通過后執(zhí)行,并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學位辦公室備案。
  ㈣?本實施辦法由院研究生處負責解釋。
  ㈤?本實施辦法經(jīng)院長辦公會議審定通過,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