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學關于碩博連讀研究生選拔、培養(yǎng)和考核的規(guī)定
天津大學關于碩博連讀研究生選拔、培養(yǎng)和考核的規(guī)定
各學院及各有關單位:
為促進我校高層次創(chuàng)新人才的培養(yǎng),進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培養(yǎng)質量和學位論文水平,學校將選拔部分優(yōu)秀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優(yōu)異生或免試推薦研究生)和入學考試優(yōu)異的碩士研究生新生,直接攻讀博士學位(以下簡稱碩博連讀研究生)。經學校研究,特制訂碩博連讀研究生選拔、培養(yǎng)和考核的規(guī)定,內容如下:
一、選拔工作:
1.選拔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應屆優(yōu)秀本科畢業(yè)生(包括優(yōu)異生或免試推薦研究生)或該學科當年度碩士研究生招生入學考試成績優(yōu)秀者;錄取類型為計劃內“非定向”;
?。?)英語獲得全國大學六級證書(其它語種應獲得相應的等級證書或具有相應的有關證明);
?。?)入學總成績排在本學科前1/3。
2.選拔辦法:
?。?)個人填寫碩博連讀研究生申請表;
?。?)博士研究生導師考察、面試;
?。?)學院審核;
?。?)研究生院審批。
3.選拔數量:每學年碩博連讀研究生不超過該學科當年度計劃內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數的1/3。
4.名額分配:
?。?)由研究生院根據學校發(fā)展規(guī)劃,重點支持我校重點學科和需扶植的學科,以及承擔國家重大科研項目的課題組,制定招收碩博連讀計劃,并下達到各學院、各學科。
?。?)每位符合條件的博士生導師每年一般可招收1—2名碩博連讀研究生。
5.選拔時間:入學后第一學期初,入學總成績在碩博連讀條件范圍內的研究生可自愿申報,并填寫碩博連讀研究生申報表。第一學期末進行選拔。
二、對接收碩博連讀研究生的指導教師的要求:
?。?)碩博連讀研究生的指導教師,應符合學校招收碩博連讀研究士生的年齡要求。
?。?)新增列的博士生導師應有完整指導一屆博士生的工作經歷。
三、學習年限:
碩博連讀研究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四年半。其中,用于課程學習的時間為一年至一年半,論文工作時間不少于三年。
四、課程設置:
碩博連讀研究生的課程學習按進入碩士階段當年的研究生培養(yǎng)方案執(zhí)行。
五、科學研究與學位論文工作:
碩博連讀研究生的科學研究與學位論文工作要求與相關專業(yè)博士研究生的要求相同,第三學期期中以前要求完成論文選題報告。
六、中期篩選:
為了保證碩博連讀研究生的培養(yǎng)質量,對碩博連讀研究生進行中期篩選,通過者列入當年博士研究生錄取名單,上報教育部,待批準后轉為正式博士研究生學籍;考核未通過者仍按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
1.考核時間:在碩博連讀研究生入學后的第三學期期中進行中期考核。
2.考核內容:
?。?)思想品德:應努力學習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學風嚴謹,具有為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服務的獻身精神。
?。?)身體健康。
?。?)課程學習:應按培養(yǎng)方案的要求完成課程學習并修滿學分,全部課程的平均成績均要求達到75分以上,其中碩士研究生的學位課平均成績應達到80分以上。
?。?)學科綜合考試:應通過學科綜合考試且成績合格。
?。?)科研能力:應通過論文選題和一定的科研時間,具有較強的實驗技能、科研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以及工作責任心。
3.考核辦法:
?。?)考核小組:各學院要成立碩博連讀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組,小組成員包括導師在內的3位具有副高級以上技術職稱的專家組成,并由學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長任組長。
?。?)學科綜合考試:由學院考核小組負責組織學科綜合考試的命題、考試和成績評定工作,學科綜合考試內容包括基礎理論和專業(yè)知識兩部分,考試時間2.5小時,要有筆試和口試,考核成績分為“合格”或“不合格”。
?。?)考核程序:
本人按考核內容認真進行自我全面總結,導師寫出評語并向考核小組匯報;
考核小組按考核內容及要求認真評議后,給出綜合評定成績,評定成績分“通過”或“不通過”;
評定成績通過者報研究生院審批。
七、其它需說明的問題
1.第三學期期末進行碩博連讀研究生中期考核,考核通過者第四學期轉為正式博士研究生學籍,并進入博士學位論文工作;考核未通過者,仍按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補齊碩士生課程,學習年限可比碩士研究生適當延長半年,按碩士研究生待遇。延長期內所發(fā)生的各類費用支出,均由學生個人負擔。
2.碩博連讀研究生一般不在中途進行碩士論文答辯,如希望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可在入學后的第二年按照我校學位辦對碩博連讀生碩士論文的要求,撰寫論文,并做一個相應的答辯,但當年不提交校學位委員會討論,不上報碩士學位信息。待博士論文答辯通過后碩士、博士學位申請一并提交校學位委員會。
3.碩博連讀研究生如中途終止博士研究生學習,僅發(fā)已修課程的成績證明。
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2002年發(fā)布的津大校研字[2002]8號文件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