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譯協(xié)《中國翻譯》編輯部與上海對外貿(mào)易學院國際商務外語學院聯(lián)合舉辦第二十二屆“韓素音青年翻譯獎”競賽。
具體參賽規(guī)則如下:
一、本屆競賽分別設立英譯漢和漢譯英兩個獎項,參賽者可任選一項或同時參加兩項競賽。
二、《中國翻譯》2010年第1期刊登競賽規(guī)則、競賽原文和參賽券(復印件有效)。
三、參賽者年齡:45歲以下。
四、參賽譯文須獨立完成,杜絕抄襲現(xiàn)象,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將取消參賽資格。請參賽者在大賽截稿之日前妥善保存參賽譯文的著作權,請勿在書報刊、網(wǎng)絡等任何媒體公布自己的參賽譯文,否則將被取消參賽資格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五、參賽譯文請用空白A4紙打?。ㄖ形乃误w、英文Times New Roman,小四,1.5倍行距),用彩色紙、圖案紙或有抬頭的文稿紙打印的譯文無效。譯文前另附一頁,將填好的參賽券打印或剪貼在此封面上(請勿貼在信封上)。譯文正文內(nèi)請勿書寫譯者姓名、地址等任何個人信息,否則將被視為無效譯文。每項參賽譯文一稿有效,恕不接收修改稿。
六、截稿日期:請參賽者于2010年5月31日以前(以寄出日郵戳為準)將參賽譯文掛號寄至:
北京市阜外百萬莊大街24號《中國翻譯》編輯部,郵編:100037,請在信封上注明“參賽譯文”字樣。上海對外貿(mào)易學院國際商務外語學院不接收參賽譯文。
七、參賽者在交寄參賽譯文的同時,交寄報名費40元,如同時參加兩項競賽,請交報名費 80元。
匯款地址:北京市阜外百萬莊大街24號《中國翻譯》編輯部,郵編:100037。請在匯款單附言上注明“參賽報名費”字樣。未交報名費的參賽譯文無效。
八、本屆競賽設一、二、三等獎和優(yōu)秀獎若干名,一、二、三等獎獲得者將被授予獎金、證書和紀念品,優(yōu)秀獎獲得者將被授予證書和紀念品。2010年第6期(11月15日出版)《中國翻譯》雜志將公布競賽結果。
九、將于2010年秋在上海舉行本屆競賽頒獎典禮,競賽獲獎者將被邀請參加頒獎典禮。
十、競賽聯(lián)系地址:北京市阜外百萬莊大街24號《中國翻譯》編輯部 郵編:100037,電話:(010) 68327209,傳真:(010)68995951
電子信箱:ctjtac@ 聯(lián)系人:張麗娟
歷屆韓素音翻譯大賽優(yōu)秀譯文>>